会计代理通常指会计工作的人员,以自身会计的专长,以代理的名义,完成他人委托的某项事项。主要负责为各个企业完成会计相关的工作。
会计代理从业人员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会计代理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代理记账机构作为一个企业性质为客户提供服务,即使相关负责会计人员变动,服务企业的资料、信息也不会丢失和中断,大大避免因企业财务人员流动造成工作中断和交接失误带来的麻烦。
相应的,代理记账公司对企业也有一些要求,会审查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如执照,代码,税务证书是否办。要求企业配备自己的出纳人员,检查出纳人员是否,从事合法、正规业务,知识素质等,懂得国家法律和法规,清楚原始凭证由出纳人员填写等原则。双方谈妥后要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标准等事宜。
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